农村贷款要什么条件?
在中国农村金融领域,农村合作基金会一度在缓解农民贷款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中国正在扩大改革试点,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和集体经济股权投入农村信用社,按照股权取得红利,并利用股权申请贷款,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集聚。
为破解农业设施规模发展的瓶颈制约问题,2012年2月,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市成立了全国首家服务于农业设施抵押的农商银行,并成功发放了全国第一笔农业设施抵押贷款,目前已累计发放贷款3.8亿元。山东计划从2013年起,用5年时间,在山东省所有县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使农民的“死资产”变为“活资本”,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同时,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集聚,促进农民“融资难”问题的解决。
对于农村贷款,最怕的是赖账和人跑后,东西没了。通过建立“两权”抵押贷款制度,实现农民“家产变资产”和“家产变股份”,赋予农民更充分的财产权利,使“两权”变成农民可以利用、可以流通、可以变现的资源要素,一方面,农民可以利用股权在信用社申请贷款,解决了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贷款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建立起农民、集体资产、信用社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解决了信用社贷款坏账风险和农民贷款难问题,有利于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汇聚,对破解农民贷款难、融资难问题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