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几个月工资?
我生完小孩,休完产假回来上班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社保中心报销生育津贴,当时是一次性给的,直接打到公司账户,然后单位再发放给我。但是我是顺产,在社保指定的医院生产的,所以住院费可以走医保,出院后就直接办理结算了,医保中心直接将费用打到了医院的账上(这种出院即结算的方式只有指定医院才有,且仅限顺产);而生育津贴是要等我们单位将所有的材料送交社保中心审批通过后才能打到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我们,在这期间如果职工因个人原因离职,那么就不能获得此项补偿。但是要注意的是,不是交了社会保险就能享受生育医疗和生育补贴的,还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领,具体可以参看当地的社会保险条例。以北京为例,要享受生育医疗、生育补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 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2.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 参保人在生产期满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 4. 参保人有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
另外,根据《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充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险的个人,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但需要注意的是,其生育医疗费用是定额支付,不包括产前检查费和住院费用。其中,生育医疗费包括: 1.确认妊娠后,因流产产生的诊疗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 2.分娩前,因诊断、检查、处理产妇异常情况而产生的相应费用; 3.分娩时,因接生、手术、住院产生的费用; 4.分娩后,因预防感染、止痛、治疗伤口、哺乳保健而产生的费用。 总之,生育保险报销是有一定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一次性营养费都能申报,也不是所产生的花费都能得到报销。大家在面对企业以“生育保险不报药费”的理由拒绝赔偿时,一定要谨慎对待,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