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副市长什么级别?
正部级(兼卫戍区司令、政委),和外交部长一样是代表国家对外进行国事活动的最高代表,一般由中央委员甚至政治局委员兼任。 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总局等)的“一正两副”中,一位副部长与一位党组成员同时担任驻外大使;非驻外的,则由一位厅局长级干部担任。除外交部的司局级干部外,其他组成部门的司局级干部一般不得担任驻外大使,而应留在国内任职。 但各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可以不用以上限制。如外交部国际经济司司长不担任驻外大使的话,一般会进入外贸部任司长或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副局长。 而市公安局局长一般不出任驻国外机构的代表。 市地级市的市长(直辖市的副区长)为正厅级,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的党委书记一般为副厅级,但也有正厅级,具体视当地行政级别而定——这主要是因为历史原因,一些地级市以前隶属于地区管辖,因此其领导人有可能是副厅级。但无论怎样,一个地级市一般只有两个市委书记,即使加上挂职锻炼的领导,也不会超过三个。
县一级的县委书记一般是正处级,县长是副处级。但也有一些特殊地区,其县委书记待遇等同于地级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比如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刘基尧就是由深圳市坪山区委书记晋升的。 军队方面,省军区司令员(政委)相当于正军级,但一般授予少将军衔,而省会城市的军分区司令(政委)为正师级,但也只是享受这个待遇,实际上可能比很多大军区司令的职位还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