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官从哪里薪水?
这问题问的,似乎法官从哪个地方领工资是一个大秘密,其实完全不是。 按照基本法,特别行政区法官是从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产生的;而按照香港法律,法官是特首提名、委任及晋升的。也就是说,虽然名义上是“特区政府”任命法官(公务员系统),但实际上权力来源于中央政府。
关于薪酬,根据基本法和相关条例,特区法院法官属政务人员,享受政务人员的薪金和其他待遇。但是,这仅仅指“薪酬”而已,并不包含其他福利和津贴。特区的法官是没有公积金、薪酬加给或休假等福利的,甚至连交通津贴都没有——尽管工作负担远大于内地同级别的法院法官。
至于薪酬的水平,参照香港公务员的薪级表,高级法官的薪酬大约相当于副局级(正厅局级降半格),而普通法官的薪酬则相当于处级(地市级降半格)。如果计上各种津贴的话,高级法官的收入可以达到200万元左右(港币,下同),而普通法官的收入也可以达到100万元。当然,这些数字都不是法官个人实际到手的收入,还要依法缴纳45%的个人税款。
所以,香港法官既不是传说中的“金饭碗”,也不是穷光蛋!这个收入,跟内地比肯定是很高的,跟海外比则是很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