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转为固定资产吗?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事业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应折余金额一次性转入当期费用。因此无形资产在报废时不需要转入固定资产,而是直接作报废处理。在实务处理中,比如无形资产在报废时出现变价收入,该收入作为处置收入上缴财政(国库)。
政府会计准则3号应用指南中第三十四条所述情形,是为了规定无形资产的报废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中如何进行平行记账,与无形资产报废时是否转入固定资产无关。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事业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应折余金额一次性转入当期费用。因此无形资产在报废时不需要转入固定资产,而是直接作报废处理。在实务处理中,比如无形资产在报废时出现变价收入,该收入作为处置收入上缴财政(国库)。
政府会计准则3号应用指南中第三十四条所述情形,是为了规定无形资产的报废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中如何进行平行记账,与无形资产报废时是否转入固定资产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