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富豪花园会拆吗?

谢永辉谢永辉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该楼栋未被列为历史遗留任务违法建筑。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深府(2010)66号文,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于2010年12月16日对该违建楼栋作出深规华限拆字【2010】第A0003号《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因此,该栋楼不属于《决定》中所称的历史遗留问题违法建筑。

2、该楼栋未补缴土地出让金,国土部门未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必要手续或证件;也未进行产权初始登记。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办法》及《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的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办法》等相关规定,未进行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不得进行转让、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营活动。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未对该楼栋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三条及《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该违建楼栋未进行工程竣工后的地震安全性鉴定。

4、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华强北消防大队于2010年11月15日对该违建楼栋作出深公消火违字【2010】第0135号《消防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楼栋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存在严重违法情况,未完善各项合法手续。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楼栋既非合法建筑,更非具有合法产权的物业。

该楼栋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竣工后的地震安全性鉴定等必要手续或证件,不具有合法建筑及合法产权,不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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