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婴儿怎么处理的?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其规定办理。其死亡,应当依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当地《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计划生育部门组织、监督实行引产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家属应当配合。
引产后发现是男婴,因为婴儿已死,为了以后计划生育,可以不追究父母性别鉴定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引产是国家严格禁止的,需要严格的引产审批程序,符合法定引产条件,有引产审批证明才能做引产的,引产婴儿当然也是按正常程序终止妊娠后的婴儿一样处理的。
引产需要的手续是:
1、属于违反计划生育的引产,应当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计划生育或者医疗保健机构进行。
2、应当持有计生部门给你的引产证明,到计生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引产,这是引产的法定手续。
3、非法定的引产,如果怀孕的母亲有严重传染病、常在妊娠期难以控制严重并发症的,患有急性传染病、性传播疾病等烈性传染病,为了防止经母婴传播,造成下一代的疾病和残疾以及有可能危及母亲生命和健康,需要进行引产的,由省、市、自治区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需要携带医生的诊断证明和病例等,到医院凭医生的处方或治疗的医嘱进行引产,这是引产的法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