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分红谁申报?
1、股东会会议,是股东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要形式; 2、有限责任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每年一次。 股份有限公司应该按月或者季度召开董事会,定期或临时召集股东大会。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股东主动提出并通知其他股东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也可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
3、股东会的决定作出程序必须符合公司法。 否则就是无效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该决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决撤销该次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对经营方案、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作出的决议,属于股东会的法定职权范围,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法有效。
4、分红需要股东会和董事会作出相应决议。 最后才能拿到这笔钱。 如果没有做出分配预案,则不能直接分钱! 股东会讨论决定的分红方案,需要落实到书面(比如股东会决议)上,否则可能会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