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耗企业如何界定?
我国目前并没有有关高耗能企业的统一界定标准,因此不同领域、行业的高耗能企业认定标准并不一样。 (一)钢铁行业 高耗能行业的界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能耗定额管理体系通则》和行业标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能耗计算及定额制订方法》的规定进行计算与确定。以水泥作为辅料制造的砖和空心砖,按同等用水量条件下制得的普通粘土砖的节能率(即砖的能耗定额与标准煤的比值)确定;没有该指标的,其能耗定额按每吨产品折标煤50kg的标准计算。
(二)建材行业 1.水泥行业 以水泥作为主要原料的建筑材料制造,包括水泥熟料、水泥及其制品(水泥粉末除外)的生产,其单位产品能耗的限额,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水泥生产工艺能耗计量及计算方法》执行。 2.玻璃行业 凡以石英砂、石灰石、纯碱、石膏等为主要原料,用浮法工艺制成各类平板玻璃的企业,均属于国家规定的建材行业范畴。生产平板玻璃的能量消耗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3.建筑陶瓷及卫生瓷砖行业 以粘土、石英砂等材料为原料,利用陶瓷烧结工艺生产地板砖、墙砖、柱墩、台面、水池内壁等的产品,属于国家规定的建材行业范畴。
4.其它建筑材料及制品 除以上三类建材以外的各种建筑材料及制品,包括人造板、胶合板、纤维板、装饰贴面板、各种塑料管材、型材等,均属于国家规定的高耗能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