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几多个?
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 和 6个特别行政区。 这 34 个行政区划里包括了我们的国土以及海洋管辖的岛屿,也就是说这些行政区是我们国家领土和领海的最高权力机关。
但我们国家还有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行政主体——直属中央管理的部门单位。这些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一般由中央直接任命。其负责人不隶属于任何地方政府,不受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主要包括:国务院组成部门(共16个),例如外交部;司法部;商务部等。国务院直属机构(共18个),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
此外还有国务院办事机构,如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等。 除了上述两种特殊的行政主体外,我国的行政机关还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它们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又分为主管部门和单位,其中主管部委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工作部门,以及设区的市(地)政府的组成部门。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三级政府一级派的制度,因此有省(区)级、县级和乡(镇)级,当然现在有的省份取消了县一级政府,因此是两级政府一级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