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投保人能贷款吗?
不是投被保人可以贷款吗?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一般应为财产的所有者,按照保险事故的发生程度以及损失的大小,进行赔付。保险标的,是投保人的人身或者财产。
而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贷款人一般限定为商业银行。根据法律规定,贷款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临时困难,或者是用于专项固定资产的支出,目的是为企业发展壮大服务,因而由于经营不善而予以偿还的,这属于偿债贷款。如果允许以保险金作为贷款的担保,那么一旦出现保险赔偿情形,保单受益人获得保险金后,要还清贷款,就会使他人受益,侵害了贷款人的合法权益。另外,金融是特殊行业,其稳定性和重要性具有特殊的意义,因而对于金融行业实行特别管理是必要的,如果允许以保险金做为担保贷款,在保险金能偿还贷款本息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则可能使保险金作为担保之债权,低于其作为保险合同承保之金额,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受到损失。
当然,如果双方经协商一致,贷款人也可以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亦即保单受益人)提供借款,这与担保行的贷款即有担保性质,也有贷款人的资金使用利益得到保障的问题,这里不一一论述。
故,法律既已规定了贷款人的资格条件,自然应由符合条件的贷款人之间方能发生贷款关系,而将财产变为保险标的,由申请人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而以该保险金作为自己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担保条件,则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