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的存量企业指谁?
所谓增量和存量,是个时间段的概念。以国企为例,在改革开放以前,所有的国营企业的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和职工全部归国家所有,国家赋予这些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权属于“无限责任”,也就是说,国家并不向这些单位收取管理费,所有赚了的都归国家所有,亏了的也由国家买单——从1949到1978年,国营企业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虽然也有亏损的时候,但总体上还是盈利的,国家的财政收入因此也有了保障。
但从1979年开始,国有企业开始承担“自负盈亏”的包袱,其经营所得首先用来弥补过去的亏损,然后才开始分红或缴纳利润——这时候,所谓的“增量”就体现出来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变成了“有限所有权”,即国家不再直接参与企业的运行和管理,而仅仅是作为股东按投入获得股息和红利;同时,由于过去长期无偿使用资源的状况被改变了,国家除了需要让渡“产权”获得的收益外,还必须通过税收等渠道获取一部分收益(相当于市场交易中缴纳的税费)。
于是,相对于过去“无偿占有所得”的情况,国家现在实际上只获得了“收益”的一部分。这部分收益就是“增量”。当然,这个“增量”是建立在“存量”基础上的,没有“存量”也就没有了“增量”——这是市场经济下国民收入分配的常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国有资产的总量并没有增加,而是发生了转移:从“无偿占有”变成了“有偿使用” 。但是,因为市场的交易总是发生在大于零的数值上,所以从长期来看,“有偿取得”总是会大于“无偿占用”,这样,国有资产的总量实际上是被增加了,只不过不是体现在实物量上,而是体现在价值量上而已。
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的“存量改革”其实就是把原来“无偿占有”资产的人变为“有偿使用”资产的人,国家作为一个纳税人,用纳税人的钱补偿过去无偿占有的损失并激励未来的经济发展。显然,这是一个多么大的政策空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