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阳台纠纷找谁?
根据《物权法》 第六章 相邻关系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三十七条 损害物权或者可能危及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根据以上规定,你的房屋被邻居封了阳台,可以请求排除妨碍,由法院来责令其拆除违法建筑。 至于赔偿损失的话就很难了,因为封阳台是邻居自己私搭乱建的行为,你可以主张因此造成的损失,但是证据的提供很困难。而且这种私搭乱建的行为一般很难被认定为合法。
如果你和邻居签有协议,对露台的用途做了约定,那么对方要按约定的办;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按照法定处理,法定一般是按共有原则处理,即双方都可以使用,但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比如邻居在自家阳台上养花,你就无权阻止)。
你主张按房价比例分摊费用并赔偿损失,没有法律依据。即使你有证据证明该露台是单独计价卖的,你也只能要求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如果因违建导致房屋贬值,你还可以起诉开发商。 你可先向城管举报,城管不受理时再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不过这种案子比较复杂,建议请专业律师代理。
一、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行为人因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二、案例索引:
1、最高人民法院 (2014)民申字第368号民事裁定书
2、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赣民一终字第109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