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如何退股?
按照现在的公司法,如果仅仅是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作出程序有瑕疵,那么并不导致合同无效,所以公司章程关于投资退出机制的规定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公司法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没有限制条件,只须通知其他股东即可以转让给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方,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但是,为了维持公司的稳定性,保护股东的利益,公司法规定了以下两种情形下未经股东会同意股东不得擅自处分股权:
(一) 未经股东会同意,股东不得转让其全部出资; (二) 经股东同意,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首先应该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关条款规定。
1、 如果章程中约定了相应的退股事由出现的时候,股东有权要求退股,此时可以直接根据章程约定了退股事由出现时,请求法院确认股东资格丧失并请求法院判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使公司不再认可自己是该公司的股东。
2、 如果章程中没有相关的约定且无法达成其他协议的情况下,则不可以退股。 只能寻求其他途径解决。比如说通过其他方式变更股东。比如让股东死亡、法人改变等。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先通过诉讼确定自己对目标公司享有股权并且判决取得股东身份,之后再以股东的身份提出相应诉求。
3、 当然还有一种较为极端的方式就是起诉其他股东,要求其他股东回购自己手上的股票。这种情形一般在公司出现资本过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