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的问题及原因?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除了存货等个别资产应当进行单独减值测试之外,企业应当于会计期间期末对其他存在可能减值迹象的单项资产(或其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判断是否需要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目前,在新会计准则的执行中,已经存在不少企业在执行资产减值准备上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有些企业为了达到理想化的盈利效果,主观上改变会计估计,滥用或人为操纵会计估计政策,通过计提或转回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来“打扮”自身的财务报表。在上市公司中,固定资产一般占有重要地位,其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对企业的损益影响较大,在会计上存在较大的利润调节空间,因此,被企业调整的机率很高。
第二,不少企业无法确定其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因此,即使某些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也不知道计提多少减值准备。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无法确定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国的资产流动性较差,而且评估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无法确定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国不少企业缺乏完善的全面预算和资金预测制度,缺乏未来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而且,也无法可靠地取得既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又反映固定资产特定风险的折现率。
第三,不少企业在确定可收回金额时,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二者中较低者作为可收回金额,从而无法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这是因为,从现实情况看,能确定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并不难,难就难在“处置费用”。处置费用是指可以直接归属于使固定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包括在出售过程中发生的拍卖佣金,律师费等。处置费用实际上属于固定资产在确定可收回金额时的退出机制,而目前我国的固定资产退出机制还有待完善。
第四,有些企业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作为企业盈利的一个重要渠道,人为地滥用转回,严重影响企业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方面,企业可能为粉饰报表或掩盖亏损而在期末人为地转回固定前资产减值准备;另一方面,企业可能过度谨慎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所计提的减值准备所包含的因素在后续期间已经不存在的影响,从而为后续期间的减值准备转回留下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