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谁股份多谁说的算?
先来看看《公司法》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 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七条规定: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九十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决定他们的报酬事项; (三)批准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情况; (四)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八)改选或取消董事会或监事会部分成员; (九)其他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从上面条款可以看出,公司是否增资,如何增资,以及增资的程序,包括增加注册资本所需费用、增加注册资本后原股东的出资比例及新股东出资比例等等问题,完全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由股东大会来最终决定。
再看《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范。一方面,章程是设立公司的必备文件,也是公司成立的重要前提条件;另一方面,章程是调整公司内部关系的准则和依据。章程在公司中具有最高的效力。 各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要,通过章程确定具体的增资事宜。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增加注册资金,无论是采取增资还是发起方式,都必须经过验资并将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总之,在增资问题上,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协商确定,并通过修改章程确立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