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司投资股东吗?
泻药 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我遇到过很多次了,而且答案往往出乎我的意料。 比如说A公司要投资B公司,双方签订了投资协议,约定了各种条款,包括价格、对赌等。签完字按完手印,A就完成了注资,把资金打到了B的公司账户里。这时,A就完全履行了作为投资者的义务,取得了公司的股权(或者权益),拥有了参与公司决策、获取收益的凭证。
但是,这里存在一个细微但很重要的问题——A如何确保自己的出资不被挪用?不遭到侵害?这就像我们把钱放在银行里一样,钱在银行账面上是银行的资产,但是我们仍然会担心它的安全性,担心它会因银行家的贪念而遭到损失;同样的道理,A出资50万给B,成为B公司的股东,享有49%的收益分配权,但未必就能百分百确信自己一定能从公司中获得49万的利润(可能或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利润,但这已经超出了这个问题的讨论范围)。
为了安全起见,我们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种是像储户存款进入银行账户一样,我们的出资先进入公司账户,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认可,然后再使用该笔资金,这样就确保了资金的合法性与安全性;另一种则是监督机制,比如通过协商,签订相应的监管协议,明确约定当公司经营不善或有违法行为时,A有权要求退出,从而确保了自己的利益。
当然,这种监管机制的建立还要依靠法律的支持,比如通过立法赋予投资者查阅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的权利,让资本充分暴露在阳光下,这样才会确保投资的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