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签注吗?
在“互联网+”时代,电子合同以其便捷、高效等优势得到广泛的应用,而政府作为社会的重要组织也充分抓住了这一机遇,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 2014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了要“依托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加快建设市级业务统一办理平台,推进‘一网通办’;积极探索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线上审批和线下实体政务中心相结合的模式,加快形成覆盖全市、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电子政务体系”。 在此基础上,2016年3月,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电子签名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电子签名应用的专门性法规,对电子签名及其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市场起到了重要的规范作用。 同时,《办法》指出,本市有关部门可以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的电子信息,可以作为电子证据加以利用。
根据上述文件,我们可得出如下结论:首先,上海市已经建立了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了政府部门之间信息的共享;其次,基于此平台,相关部门可以开展在线审批;再者,对于需要留痕的行政行为,可以使用电子签名,并对其效力予以认可;最后,对于部分情形下难以使用电子签名的,可以通过纸质形式完成,再扫描上传至信息系统中。
总之,在上海,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政府办事正在逐步摆脱实体大厅的限制,朝着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的方向全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