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怎么发函?

洪立章洪立章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明确几个问题概念:

1、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初始投资和追加投资都算长期股权投资;

2、母公司在投资日(取得子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的投资成本与向子公司投出资产(或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之和即为初始投资成本;

3、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可辨认净亏损时,应当扣除有可能承担的负债所对应的金额;

4、被投资单位的可辨认净资产净值等于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去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两者都是利润的正常分配,不影响到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 下面通过一个例子来阐述上述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法。

例:A企业于20*1年1月1日起对B企业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支付交易费用5万元,当日,B企业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80万元(股本90万股,资本公积金70万元,盈余公积6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30万元。A企业对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算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 85 贷:银行存款等 80 其他应付款 ——代垫费用 5 以上就是关于“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的介绍。接下来我们再来一起看看关于其后续计量的相关内容吧!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根据新准则第五十条规定: 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时,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计算应享有的子公司净利润;

2、调整子公司的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

3、将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余额调整为实收资本(或股本)。 在上述步骤中,每一步都需要考虑可能存在的所得税影响以及无形资产摊销等问题。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对子公司的投资一般不会出现需要全部予以收回的情况,通常而言企业因经营发展的需要,会通过外部融资方式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此时就会出现需要处置所持子公司股权的情况。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判断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并对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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