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加建如何申请?
题主好,首先明确一点,国家禁止任何建筑物在建成之后进行任何形式的改建、扩建和加建。 无论原建筑是否具备规划报建手续、是否为违法建筑,都不得进行改建、扩建和加建。 对已经建成的建筑物(除附属设施设备外)确需改变使用功能、拆除重建、加层或扩建的,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但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需要加建的情形都需要经过规划部门审批,以下六种情况下可不办理建设规划许可:
1房屋因危险需要修缮加固的;
2为了消除险情采取临时搭建措施的需要;
3临时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经批准延期使用的;
4因施工造成的临时性房屋建筑,在停工期间需继续使用超过一年的;
5因出现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件需要维修抢险的;
6其他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特殊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
所以,如果您的房子属于上述六中情形之一且符合当地规定,则无需申请办理加建手续。 但是要注意,除了这六类情形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申报之外,其他的情形则一律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