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不取有利息吗?
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是国家的统一规定的,和商业贷款一样,从放款日起按年利率3.25%计算; 至于你单位给你缴的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各缴纳12%)是否进入你的账户,影响你的利率标准,这个规定很绕口,我举个例子说明:假设你的贷款额度100万元,公积金中心给你的贷款利率是2.75%(基于你的账户余额、还款能力、还款方式等计算的利率),那么你每年可以享受到的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就是2.75%x100万=2.75万元。
如果你的存款余额足够还本付息,那么贷款时可以不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银行在放贷后,会及时通知你缴存账户划扣本息(每月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上必须保留足够用于还贷的金额,保证每月能从帐户中正常划转)! 总之,无论你是不是首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利率都是相同的,只是首套房有首付比例上的优惠,而二套贷款或者商业贷款买房的话,利率则是基准利率上浮20%。
北京住房公积金有利息,每年的6月30日为结息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住房公积金利率执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15]320号)的规定: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为1.35%。
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的本息合计金额可计算下一年度利息。住房公积金利息以结息日公积金账户余额及存款利率计算,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取款发生额与计息时点不一致的,根据实际存、取款发生额计算利息,即:实际利率=(当年累计存入资金利息/当年累计存入资金发生额)*100%。职工当月归集记账利息从第二年1月份发放。每年结息后,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随单位缴存额返入个人账户,利息计算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