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可转让吗?
目前,我国的企业债券分为两类,一类是金融债券(包括可转债),另一类是企业(公司)债。 1.金融债券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一般称为“金融机构债券”。该债券可以流通、买卖,但一般不允许质押贷款。 可转债是一种特别的债券形式,它可以在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转换股份,属于附息债券的一种。一般情况下,债券持有人不能直接向发行人主张偿还本金;但是,在发行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危险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将债券转换为发行人的股票,以实现债权的清偿。
2.企业(公司)债 企业的非金融性质决定了其发行的债券与金融机构债券存在显著不同,最主要的表现为不得流通和转让。尽管企业债的偿还通常是由企业用经营所得来偿付,但由于企业债通常由专业投资机构担任投资人,且资金主要通过证券市场流动,因此它的风险依然需要以资产抵偿的方式进行处理。从法律角度分析,企业债的法律性质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具有无因性特点——合同成立生效并不以债权产生的原因或基础法律关系的存在为条件。
《证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证券账户。第七十三条则进一步规定,禁止以任何方式操纵证券市场,进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违法行为。 这意味着不管是个人还是机构,只要实施了这些违法、违规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