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最长停牌多久?
2018年3月6日,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该办法对“停牌”做出明确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由交易所审核或授权登记结算机构登记,但应当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或者授权之日起1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完成后,应当立即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公司应当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公告中公开披露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 中介机构认为本次发行不构成重组上市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法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作出暂缓核准决定或者中止审查决定的,在决定撤销前,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股票复牌。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易所审核或者授权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其股票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次一交易日停牌——
(一)拟购买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
(二)拟购买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超1亿元;
(三)拟购买资产最近1个会计年度资产总额超过5亿元;
(四)拟购买资产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超5亿元;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各方应当约定,在本次发行的股份缴足、过户完毕后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的,收购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归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所有,并由交易所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至完成股权过户前,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编制并向投资者公开披露重组进展及相关信息,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