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娶多个老婆合法?
当然不合法,但是.... (一)1974年香港法例第52章《婚姻条例》修订之前,一夫多妻是合法的;
(二)1974年以后,除部分法定情形外,法律禁止一夫多妻,任何明文规定或社会习俗中对一夫多妻的承认均被取缔,但事实上一夫多妻依然存在并且受到保护 (三)根据1980年的判例,不论婚前协议如何约定,一夫多妻是不受保护的,除非:
(a) 一方实际所享有的利益比按照婚前协议应得到的要少;或者
(b) 一方因对方违反婚前协议而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如果一方因为另一方的背叛行为而提出了离婚要求,他可以请求法庭就他个人应得的部分作出判决,也可以请求法庭裁定婚姻无效,无论这种背叛是否是初犯 法院会考虑一系列的因素来判定是否允许离婚或是判令婚姻无效包括:
• 婚姻是否已经破裂至无法挽回的地步;
• 是否另有选择对双方更为公平;
• 是否有其他补救办法对双方都更合算;
• 是否有子女需要照顾;以及 • 双方的财产情况如何等
在决定允许离婚时,法院也会考虑婚姻中存在的过错的问题,比如出轨等等,但是,即使另一方有过错,在法律上也不构成导致离婚的法定情形,不能因此少分财产。 在香港处理离婚案件并不像内地一样先调解再判决而是直接提告,所以时间上比内地快很多,一般3-6个月就可以审结。如果被告同意离婚,法庭可以很快做出离婚裁决,但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原告必须证明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才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