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是不是改成企业?
我1987年参加水利工程基本建设,当时水利系统是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项目上马不用考虑资金问题,只要保证材料、设备按时到位即可。但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经常造成资金短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至于施工单位因资金不到位造成的损失就更没法算了。到了2003年开始国家开始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这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已经纳入了政府投资的范畴,实行的是投标承诺制和工程监理制度。虽然增加了招标工作和监理工作的成本和难度但是杜绝了以往建设过程中因为资金不足造成的工作效率低下和质量问题。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特别是随着房地产经济的火爆和国家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国家陆续投入巨资用于水资源保护和利用以及水利工程设施建设。但由于一些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加上有些领导干部对水利重要性认识不够导致一些重点项目进展缓慢甚至被迫停工待料。
为了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步伐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2006年原国家计委印发《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的通知》(国计投资[2006]506号),提出“对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试行企业化管理”的要求; 为了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2011年财政部联合水利部印发《中央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建[2011]464号)明确要求 “对采用企业化管理模式的项目单位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并按规定编制报审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两个文件的要求从2006年起国家重点水利工程项目除少量试验性项目外均实行了企业化管理。主要表现在:
—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立和健全使项目决策由以前的政府决策变为现在的企业行为;
—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高了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也提高了工程造价和投资的风险;
—严格按施工图设计施工避免了原来浅基础、短进深建筑物的盲目兴建和改造;
——合理划分各标段避免了大包大干的承包方式和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的质量安全隐患;
—严格工程验收制度和竣工决算审核工作保证了工程质量和投资效果。
应该说这种企业化管理的模式对于重点水利工程的实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仅体现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增强了企业的责任意识、成本意识和效率意识同时也有利于政府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