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为什么要求投保?
在保险公司投保,可以给被保险人(即借款人)以保障,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残或死亡时,免除被保险人欠交保费的债务,从而使保险合同终止。也可以给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受益人一定的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得到应得的收益,避免被保险人生存时因支付保费而造成经济困难,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后,其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而使受益人的生活陷入困境,这也是借款人所希求的。
从保险人的角度说,经营人身保险业务,可以获得稳定的保费收入,扩大保险业的影响和效益。
从贷款人(金融机构或者其它单位、个人)的角度说,接受人身保险合同的借款人,可以减少意外事故给其还本付息带来的风险,减轻自身压力,从而愉快地还本付息。尤其是对以财产抵押而获得贷款者,这一保险合同的签订,可以避免因意外事故的发生,而不得不变卖抵押物,以清偿所欠债务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