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怎么离婚?
韩国的离婚程序与我国类似,都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但流程略有不同。 首先,在离婚申请阶段,两国的规定略有差别。 根据《民法典》第415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但是,若是双方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其中任何一方不愿离婚,而想要通过起诉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就需要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提起离婚诉讼。
而在韩国,若想协议离婚,则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所有页复印件(若为集体户口则需单位开具证明);
③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版2寸照片;
④离婚协议书原件。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外,还需携带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除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外,还须征得军人同意,且军人配偶必须持有军人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而韩国与我国有所不同,若非军人不同意离婚,则无法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如果男女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情况,无法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离婚。只能由军人先提出离婚,经部队政治部门审批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其次,在离婚判决阶段,由于目前中韩没有引渡条约,因此对于出轨等情形下,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准许离婚。只有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才会判离:
①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