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鸡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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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知道“苟鸡”这个名字是因为看了一个抖音视频,内容是个男子在高铁上吃小龙虾,因为味道太香引来邻座女孩问是否在吃饭,答主很自豪地表示自己在啃“苟鸡”(当时真的口误,一瞬间脑补了某外卖页面)…… 后来又在知乎上看到有人提问“如何评价《妻子的浪漫旅行》第四期?”高赞答案第一个就是“郭晓东真是把媳妇儿当成‘苟’养啊……” 从此,世界多了一重理解——“苟鸡”=郭晓冬给程莉莎买的礼物。

作为一个东北人,我对这个“苟”字的感情非常复杂——在多数情况下,“狗”字用于贬义时,我会觉得很亲切;比如形容一个人没出息时说“他就像条狗一样活着/没什么作为”。但当它单独出现,如“狗(ou)日/狗屎运”等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很不妥当,甚至产生恶心感。然而在这个语境里,“苟”字却让我感觉到了一种奇特的优雅与美感。 这种感受可能来自文化反差——当我看到程莉莎打开礼盒、露出里面精致小巧的首饰盒,再听到她喜悦地惊呼“这是我人生中第一个戒指!”时,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单纯的女孩得到了心爱的宝物时的喜悦,而这份喜悦如此强烈以至于都让我觉得动容,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像得到初恋礼物般的惊喜让我觉得世间真有一见钟情,也真有一往情深。

于是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和青春,想起了那些或甜蜜或苦涩的往事,也想起了远方和诗…… 原来我是那么容易感怀的人嘛。 才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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