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金公司的区别?
“企业”和“基金会”是两个概念,但是经常被人混淆。 先来讲讲“企业”的概念——严格来说,金融行业的所有机构都算作企业,因为它们都要追求利润(当然对于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利润的形式和来源不一样)。从逻辑上来说,金融机构也算作企业的范畴。 但是,这里的企业一般指的是盈利性企业(for-profit enterprise),而一些非营利的社会组织被归入第5章的非营利组织。这些组织虽然不追求利润,但是通常是要进行成本核算的(否则就真成了政府了),并且也要计算投资回报的。所以从会计原则的角度说,这些组织仍然被认为是企业。只不过由于它们不是以利润为目标,所以在财报上就不会把利润列入重要指标而已。
再来说说“基金会”,根据基金会法的定义,我国基金会是指利用捐赠财产从事公益活动的独立法人。这里的“独立法人”是判断一个组织是否是基金会的必要条件之一。也就是说,即使某个组织追求利润,但是如果它不具备法人的资格(比如由于某些原因没有注册),就不是基金会。而“法人”在这里的意思就是指作为一个纳税主体,在经营中要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等。但无论是否是法人,只要是企业就要交税。 基金会虽然是以公益为目的,但是作为独立法人,也需要缴税。只不过是税种有所不同罢了。(参见企业所得税、基金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缴纳的税款可以抵减免交个人所得税,而基金会则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