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五行属什么?
湖南省长沙市 位于中国中部偏南,湘江下游和洞庭湖东北岸。总面积21794平方公里,辖5区、3县、代管1县级市(即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县、宁乡县、湘阴县;长沙县)。市境内有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以及衡山等名岳大川。
长沙因湘水汇集而得名,是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据考古发现证实,早在新石器时代长沙地区就有人类居住。公元前300多年,楚国筑城于湘江边的麓峰,为长沙得名之始 [1] 。汉高祖五年(前202)设长沙国;隋文帝开皇九年 (589年)改潭州为长沙府,至清末未变。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制,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制度,长沙为湖南省会所在地至今。解放后,置长沙市为湖南省辖市,同时成立长沙市人民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前身)。
历史上著名的战争很多发生在今长沙市郊及周边地区。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开国君主熊绎曾在长沙地区的湘江北岸立国建国,称荆蛮;秦时长沙郡治设立在今日的长沙市;楚汉战争时期项羽将长沙王的封地迁往江西南昌一带,故有“南昌”(南昌原称洪都)之名。西汉高祖六年,设长沙国,汉文帝十二年(前168)改长沙国为长沙郡。吴黄武二年(223),孙权在今浏阳县城东36公里处设立沙州县,属武昌郡管辖,此为古浏阳建县之始。三国东吴太康十年(289)分益阳县置临湘县,治所在今浏阳市境,这是临湘置县之始。西晋末,长沙王司马义进爵为王,以国为郡,长沙郡之名自此开始流行。刘宋绍定年间(约1228-1233),在今长沙城区西南角设置大星砦,为大星堡之始。此后数百年间,大星堡屡经扩修,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扩建完工的大星堡城墙达十一公里长,四里见方,固若金汤,气势宏伟,为明末清初湘鄂赣边区的著名城堡,亦被称为长沙的“小北京”。天启四年(1624),明廷批准在现长沙市郊区一带屯兵设镇,并在附近修建了长沙左营、长沙右营两个军营,此为长沙驻军的最早起源。